Sunday, December 11, 2011

问答 [四]

问:又仔细看了看你前面的回答,觉得还是比较娓娓道来的,就是进展太慢了点儿,能不能把你的立场和观点明确表达出来,我是急性子。

答:谢谢你的建议。如果在某件事上,我有自己的判断,在一开头就明确的说出来。只是美中之间40多年的关系演变,就算不去分析对南北越战、中越边境战争、台湾政经发展、冷战以苏联解体而结束等历史事件的影响,也不是一两句话说得清的。因为我们根据报纸、电视而形成的认识,许多根本性、原则性的认识,就算不是被有意误导了,至少也是不准确的。如果我直接就撂出个结论,那不和报纸、电视的灌输方法一样了?所以,如果对一些事情,在我查阅过的国内外数万页的资料中都没有明确地综述、总结出来的,那么我尽量标记一下这是我个人的判断或推测。如果基於事实,你就可以作出判断,那么也不需要我下结论了。

简略地说,上海公报有其当时的意义,尼克松想从越战脱身,中国面临苏联入侵的威胁,这点从主席请陈、叶、徐、聂四位老帅研究对美策略就可看出端倪,至少他老人家没有请叶群的军委办事组或江青的中央文革去研究吧?历史地看,上海公报的谈判和签订,周、毛略占上风,北京界定了“一个中国的原则”,早在独立力量在台湾朝野逐渐走向公开化的25年前,就在国际地缘格局上加以限制。这点是大陆民众熟知的。但是对美国方面而言,在三四十年间内逐渐成形、演进却又自始至终保持连续和一致的“一个中国”政策也始于上海公报。不仅国内大多数人不太注意华盛顿的“一个中国”政策(one-China policy)和北京的一个中国的原则两者之间存在着严重分歧,就是美国的中国问题专家也一直无法给出一个明确说法。直到2010年7月,我才第一次看到美国官方给出完整定义;以下是主管东亚与太平洋事务的副助理国务卿David Shear在一个面对台湾的研讨会上的发言(个别不得不略作改动以方括号标明的词汇,应该不难从上下文恢复出原来用语):

“通过对话和民间交往缓和海峡两岸的紧张关系是美国几十年来的一贯目标,两岸关系最近出现了引人瞩目的突破,我认为我们是有一份功劳的,因为我们帮助奠定了建设性的基础。三十多年来,基於美中三个联合公报和[美国一个法案]的‘一个中国’政策成功地指引了我们与台湾的关系以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我们的政策建立在几条简单原则的基础之上。我将这些原则陈述于下:

-- 我们不支持台湾独立。
-- 我们坚持认为海峡两岸的分歧必须以和平方式、根据海峡两岸人民的意愿予以解决。
-- 我们欢迎双方作出积极努力,进行旨在缓解紧张关系、增加海峡两岸各种接触的对话。
-- 我们反对任何一方试图单方面改变现状。
-- 我们坚定地承诺履行我们根据[1979年4月10日卡特签署的法案]承担的义务,包括提供使台湾能够维持足够防卫能力所必需的物品与服务。

我深信,美国历届政府一贯地、不偏不倚地奉行的政策帮助保证了台湾的繁荣并推进了台湾的民主发展。同时,我们的方针也使我们得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建设性关系。”

这里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词汇)都是几十年间美国国内和世界舞台上各种力量长期较量和折冲的结果。

比如,其中“根据海峡两岸人民的意愿予以解决”,是在2000年2月下旬,北京对两国论反应激烈,发表白皮书,4天后,克林顿总统强调“必须以和平方式、根据台湾人民的意愿予以解决”。针对90年代末美国国内有人认为台湾的民主会给两岸关系带来不受欢迎的波动,1998年9月美在台协会主任Richard Bush以华盛顿的一贯信条“只有以民众意愿为基础的政策才能持久”来反驳,克林顿这一基於“意愿”的立场正来源于此。

再比如“欢迎双方作出积极努力”,仅停留在相对消极的“欢迎”层面,而不是积极推动两岸交往,这就和1982年里根的对台六点保证相一致,以后谈到8/17公报时,应该有机会解释。

再比如“我们反对任何一方试图单方面改变现状”是2003年当时台湾领导人的政策使小布什觉得意外,而在北京作此宣称,并加上一句:“而台湾领导人的言论和行为表明他可能会愿意作出单方面改变现状的决定,这是我们反对的。”

注意,“反对”在美国外交词汇中是比较强硬的一个词,他们没有“伤害感情”等说法,“反对”意味着要采取行动,而“不支持”则并不意味会采取行动进行阻止。所以这五个原则中所用动词,各不相同,且不能互相置换。

说到这,我们可以再一次借助时间的优势,来审视上海公报了。

我是80年代末在大学时代离开中国的,那时中学文理分班,高中没有历史课。文科的世界历史教材基本写到二战为止。90年代开始十多年间,人民教育出版社高级中学《世界近代现代史》(下册)虽几经改版,但其中对上海公报的描述基本没有发生变动:“1972年2月,尼克松到中国举行中美会谈,在上海发表了联合公报。美国承认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确认最终将从台湾撤出全部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

这里历史教材中“承认”一词,在教育界曾引起一定争议。如果我们查阅上海公报原文,当时美国离“承认”一个中国的距离还很远。美方有关台湾立场的完整段落如下:

“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它重申它对由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关心。考虑到这一前景,它确认从台湾撤出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的最终目标。在此期间,它将随着这个地区紧张局势的缓和逐步减少它在台湾的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

公报原文用词为“认识到”(英语为acknowledge),而且认识到的还不是美方自己的立场,而是“所有中国人”的立场。在公报签署前一晚,一直被姬鹏飞牵制着进行相对无关紧要谈判的美国国务卿罗杰斯才看到尼克松、基辛格批准的上海公报定稿,马上发现了十几处不妥之处,认为需要删除“中国人”之前的“所有”,因为外省人在台湾仅占1/5,其他4/5人未必全部如此认为,而且需要删除“立场”一词,表达仅限于“对此不提出异议”。中方请示毛,毛下令台湾问题一字不改,其他可以商谈。这个段落才没有再次更改,但其他段落又经过大量讨论才最后定稿。

我们不妨对比前面教科书的叙述,简单地从文字上来解读这段公报原文:美方只是对认识到的其他人的一个中国立场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表示赞赏),它重申它所关心的是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也就是说武力解放台湾未必是它能接受的),而且基于和平解决这个前景,才确认撤出军力和装备(还不是承诺最终撤出,而是间接设立一个目标,朝这个目标的方向靠拢)。最后一句当时是和越南战况挂钩,后来随着情况的变化,和中国军力挂上了钩(当然那时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已经完全撤出,争执的焦点在军售上了)。

问:所以,你绕了那么大一个圈子,是说四届人大“一定要解放台湾”和中美关系“继续得到改善”是自相矛盾的?90年代的高中世界历史教科书更是一点都说不到点子上?

答:我没有用那么强烈的词。但教科书至少在区分北京的一个中国原则和华盛顿的“一个中国”政策上没有什么帮助(或者,也可以理解为,很巧妙地达到了上级领导不好明说的意图了)。

当时中方在谈判中略占上风(至少就那种艰难的内外条件来说吧),但是无论如何,上海公报不是中方单方面的中央文件,学习领会了它精神,就可以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了,毕竟是联合的公报,美方还有暗藏了很多机关的段落嵌在里面的。

当然,我也不能完全排除另外两种可能。一是当时周、毛等人确实把中美建交和“解放台湾”等同起来了,他们觉得中美一建交,台湾自然就垮台了。虽然事态没有这样发展,但这个想法不能说完全是一厢情愿。不过,即使这个可能性成立,依我看,错误也不完全归在与美国隔绝多年的中方,而在于尼克松和基辛格在西方多种政治力量角逐的局面下过高估计了自己的权力手腕,让周等人先产生了中美关系离建交已经不远的期望,但又迟迟没能力兑现,一拖就是七八年、两三任总统。无论如何,有一点是肯定的,四十年前天下就不是几个人能说了算的。

二是,四届人大报告上先说改善关系,再威胁对台动武,制造行文上的矛盾,或者叫张力,以向福特总统传递中央对中美关系发展过缓的不满。这也是可能的。下面我们通过几个例子,来看美方对中方信息的采集和解读有什么优势和弱点,以及为什么他们不用像我这样只能从字里行间来领会文件精神。

第一百四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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